【HeTV記者許振澤竹山報導】竹山警分局竹林派出所於 111 年 1 月 8 日 12 時許,接獲一張姓婦人報案,稱其兒子吳*患有精神障礙住雲林縣元長鄉,於今日至鹿谷鄉竹林村訪親卻迷路走失,請警方協助尋找。
竹林所獲報後即由警員江耀輝,林志維前往協助處理,報案人表示其兒子吳*75 年次,於昨 1 月 7 日中午自住家雲林縣元長鄉騎乘普重機車出門,直至傍晚還未返家,經家屬與其 LINE視訊後,發現吳男人在鹿谷鄉竹林村附近,稱其要去找他姨丈,但家屬循問他姨丈表示沒有來找他,便於 8 日中午至溪頭派出所請警方協助,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,發現吳男於 8 日凌晨 4 時許騎機車經過鹿谷鄉竹林村田頭巷往山豬湖產業道路方向,且吳男上身赤膊未穿著衣服。警方遂立即驅車自羊灣巷進入沿線尋找,經查訪附近民眾表示在往山豬湖途中有見到上身赤膊的男子,警方隨即載其母親前往搜尋,於 15 時 30 分許在山豬湖產業道路中湖巷附近尋獲吳男,張女找到其兒子時,當下兩人均熱淚盈眶,警方見吳男站立於路邊未穿著上衣且久未進食,隨即將該母子送往竹林派出所,並提供熱食供其暖身。當時張女為感謝警方竟拿出新臺幣二千元酬謝,當場遭警方婉拒,並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應盡的職責,保護民眾安全是警察的使命。張女對警方能及時伸出援手傾力協助,為民服務態度深表感謝。
竹山分局表示竹林所警員江耀輝,林志維於受理報案後能秉持同理心及對地形之了解積極尋找,在最短時間內搜尋到迷路男子,主動為民服務的精神深植嘉許,同時提升警察服務形象,足為同仁最佳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