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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 許振澤 - 平面新聞 | 2024-06-22 | 點閱數: 56

【HeTV記者許振澤竹山報導】全台去年行人交通死亡高達 380 人,為維護行人安全,竹山警分局於本月 11 日至 13 日執行「不停讓行人大執法」,針對竹山鎮及鹿谷鄉路口重點取締不停讓行人、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停車再開等違規行為;同時預告,竹山鎮大明路與坊坪巷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科技執法及測速設備,預計今年 7 月起啟用。

   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統計,南投縣 1 至 3 月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有 4 人,分析行人交通事故,以車輛於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、搶越行人穿越道,以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、地下道、天橋而穿越道路等為 3 大主要肇因。

    為確保行人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,竹山警分局於易違規路口重點取締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、「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停車再開」、「人行道違規停車與臨時停車」及「影響行人路權道路障礙」等違規。路口無人指揮時,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以內,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;路口有人指揮時,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。

    竹山警分局表示,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車若不停讓行人,可處6000 元罰鍰、機車部分處 1200 元,另不停讓視障人士可加重處罰至最高 7200 元;閃紅燈未停車再開可處 1800 元罰鍰;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,最高可處 1200元罰鍰,望用路人能遵守交通規則,以免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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